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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3-04-07 点击量: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    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硕士学位论文内容,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,经研究决定,从2013年起开展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参加人员
    凡申请我校硕士学位(含专业学位)者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。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,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程序。
    二、时间安排
    201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预答辩要求在4月15日至4月22日进行。4月29日前将《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》和《预答辩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反馈表》报研究生处。
    三、程序及要求
    1.学生提出预答辩申请,向导师提交论文初稿,须填写《硕士学位论文定稿表》后方可参加预答辩。
    2.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公开进行。预答辩由各学院(中心)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一级学科进行组织,聘请3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正、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预答辩小组,预答辩由预答辩小组组长主持;指导教师回避。
    3.学位论文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,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的答辩过程不少于30分钟。
    4.答辩人参加学院(中心)组织的预答辩,陈述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,现场回答问题。
    5.预答辩小组严格、认真审查学位论文的创新性、学术规范情况,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;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抄袭现象等。
    四、结果处理
    预答辩小组采取评议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,并对论文提出详细修改意见,将意见填入《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》,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研究生预答辩情况进行审核。
    对预答辩合格者,须根据《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》中预答辩小组意见对论文认真进行修改,并填写《预答辩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反馈表》。预答辩未通过者,答辩人须至少半年后才能再次申请重新参加预答辩。
    特此通知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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